• 2024 02.28
    各级团组织: 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 “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为保持和增强共青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共青团“推优”工作,有效提升青年党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根据校团委《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推优”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院团委将于近期在全院开展推优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推荐对象1.年满18周岁,具有我校在读学籍;2.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3.至少有一年以上团龄。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1.政治思想上先进。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
  • 2024 01.31
    Normal07.8 磅02falsefalsefalseEN-USZH-CNX-NONE我院广大师生: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实践大课堂,坚持“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的宗旨,积极响应团中央“返家乡”社会实践的号召,鼓励大学生自觉担当重任,落实“请党放心,强国有我”的青春誓言,深入基层一线,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根据校团委《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 寒假社会实践的通知》,结合我院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实干笃行学思想 挺膺担当新征程二、活动对象 在校生三、活动时间2023年1月-2月四、活动原则(一)自愿原则,严格审批各学院应本着自愿报名的原则,鼓励广大师生开展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如需跨省级行政区域开展的重点实践活动,须由指导教师做好行程审核与追踪。(二)加强组织,落实责任各学院要严格落实学校关于社会实践全过程管理的要求,始终绷紧安全弦。各学院要落实组织管
  • 2023 12.27
    Normal07.8 磅02falsefalsefalseEN-USZH-CNX-NONE我院广大师生:根据共青团 第一次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关于召开共青团 第一次代表大会的预通知》的具体要求,我院代表推选工作顺利进行。经各班级团支部推荐、候选人综合考察、辅导员审核、团员代表会议选举等环节,广泛征求意见、反复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共产生120名预备人选。经学院团委审核,所有代表均符合条件。现将共青团 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预备人选名单进行公示(按姓氏笔画排列),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7日至2023年12月29日。Normal07.8 磅02falsefalsefalseEN-USZH-CNX-NONE马文静王予涵王志远王玟王若菡王思雨王家卫王培懿王菁王婧王皓宇牛文婧毛昊晟孔天奇毋淑敏龙江叶艺涵叶曦元田美书曲柏丞朱政羽朱德熹任静蕾向佳怡刘乐其刘君为刘泽渊刘相图刘思琪刘晓建刘婉宁刘紫薇安奕霖许彦茜孙天烁孙思雨孙浩元孙静怡牟宸芦俊煒李文思李宇轩李林杰李明轩李奕霏李振宇李桐李钰涵李惟平李博瀚杨王淏杨昌豪杨曼乐吴辰宇何厚林何彦霖沈笑帆
  • 2023 12.06
    我院广大师生:根据 开展的相关需求和前期工作安排,学院团委和学生会于近期开展团学秋季纳新及部门负责人选聘工作。经过个人申请、资格审查、综合能力考核、面试答辩等环节,纳新及部门负责人选聘工作圆满结束。现将2023年 团委学生会秋季纳新及部门负责人选聘结果名单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先后)。公示期为: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8日。如有异议,请与刘紫薇老师联系。电话:18817335226。(一)部门负责人组织部负责人鲍星语202102Z创新创业部负责人库婧文202102Z辩论队领队孙于宸202202W1辩论队副领队汪天祺202202W2辩论队副领队郑楠202202A(二)团务部:1人序号部门班级姓名纳新批次1团务部202202J2曹迪23年秋季(三)融媒体工作室:2人序号部门班级姓名纳新批次1融媒体工作室运营组2022024李国浩23年秋季2融媒体工作室技术组202202W4季卓音23年秋季(四)志愿服务工作部:2人序号部门班级姓名纳新批次1志愿服务工作部2022022黄磊23年秋季2志愿服务工作部202202A周博文23年秋季(五)大学生素质拓展部:1人序号部门班
  • 2023 11.30
    我院广大师生: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升团组织的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等有关规定,院团委拟于2023年12月召开共青团 第一次代表大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大会主要任务1、听取和审议共青团 委员会工作报告;2、选举产生共青团 第一届委员会。二、团代会代表条件、名额及分配1、代表条件出席共青团 第一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应是有选举权的共青团员(包括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应具有以下条件:(1)理想远大、信念坚定。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2)刻苦学习、锐意创新。在学习和工作中苦练本领、创先争优,具有与时代发展和事业要求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有较强的青年工作本领,受到团员青年的拥护和信任。(3)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具有坚忍不拔的斗争精神,敢于迎
  • 2023 11.28
    我院广大同学:根据校团委《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 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者标兵及优秀志愿者项目的通知》中相关规定,经学生自主申报,学院团委评审,我院2022-2023学年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者标兵名单如下:现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8日-11月30日。如有异议,请至致远楼906办公室联系刘紫薇老师。联系电话:18817335226邮件地址:suep_lzw@126.com优秀志愿者班级姓名班级姓名2021022邵彤202102Z黄威2021023任明阳202102Z杨馨婷2021023石尚202102Z胡志钦2021024李钰涵202102Z李凯峰2021024刘琨202102W1陈伯捷2021025李奕霏202102W1高敏2021025臧晓鹏202102W2刘桢喻2021027王茂丞202102W3陈丹晨2021028汪克姣202102W3张云奕2021029邢雨泉202102W3周悦2021029李林科2022021侯舒涵2021029陈钰2022021方婧睿202102A崔彤彤2022021刘嘉琦202102A何敏喆2022023张政传2021
  • 2023 11.16
    我院广大同学:根据校团委《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及先进班集体的通知》中相关规定,在学院党委的指导下,经学生个人申请、资格审查、班级投票推荐、答辩评审、学院团委评审等环节,我院2022-2023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先进班集体评选顺利完成。现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6日-11月20日。如有异议,请至致远楼906办公室联系刘紫薇老师。联系电话:18817335226邮件地址:suep_lzw@126.com优秀学生班级姓名2020021高梓淇2020022金雅雯2020023侯润宇2020024邓婷婷2020025何泽余2020026吴馨妍2020027朱云鹏2020028贾柏2020029刘茂霞202002A江雨潞202002C高琛202002D王春棫202002J徐锦如202002J周嘉怡202002Z郭文桢202002Z李晓东202002W2秦昊天202002W3王睿熙202002W4沈宏韬2021021贺久阳2021022李林春2021023莫博雯2021023
  • 2023 11.02
    我院全体学生: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深入发现、挖掘大学生先进典型,树立我校大学生群体内的先进榜样,展现我校青年学生崭新的精神风貌,根据《 大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办法》,根据校团委《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及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我院相关安排如下:一、评选对象全体在校非新生班级学生(包含研究生);往年已获的奖项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先进班集体:本科、研究生非新生班集体。二、评选条件 详见链接:https://news.shiep.edu.cn/ba/7f/c2679a244351/page.psp
  • 2023 10.12
    我院广大师生:根据校团委《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推优”工作的通知》的具体要求,我院推优工作顺利进行。严格按照《 推优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经个人自荐、团支部推优大会推荐、候选人综合考评、辅导员审核、学院团委审核,共产生121名推优学生。现将推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18日。公示期如有异议,请至杨浦校区致远楼906联系刘紫薇老师,联系方式:18817335226序号班 级姓名性别1 2021021孙堂振男2 2021022姚思远男退 伍3 2021022杨锦辉男4 2021022邵彤女5 2021023杨茵女6 2021025王志远男7 2021026徐成杰男8 2021026奚星宇男退伍9 2021027朱余鑫男10 2021028武子健男11 2021028陈龙旭男退伍12 2021028王蓉骏男13 2021029王皓宇男14 202102C唐书璇男15 202102D干雲龙男退伍16 202102D田美书女17 202102W1申昊威男18 202102W2王朝晖男19 202102W3徐南女20 202102W
  • 2023 10.07
    各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面向广大团员和青年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贯彻落实国家双创工作部署,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服务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聚焦为党育人功能,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通过广泛的社会实践、深刻的社会观察,不断增强对国情社情的了解,激发创新精神,培育创业意识,提升社会化能力,对接“挑战杯”上海市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团委决定举办第二届“奋进杯”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具体方案如下:一、大赛宗旨培养创新意识,激发创意思维,提高创造能力,鼓舞创业精神二、参赛对象参赛资格:2024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普通高等学校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仅可作为项目团队成员参赛(不作项目负责人)、且人数不超过团队成员数量的30%。参赛形式:以项目团队形式参赛,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5人,每个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5人。每人(每个团队)限报1个项目;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个组别,不得兼报。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在报名
  • 2023 10.03
    我院广大师生:根据校团委《关于招募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志愿者的通知》的具体要求,我院于近期开展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志愿者招募工作,经个人申报、资格审核、辅导员推荐、评审小组面试评审等环节,现将志愿者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9月30日至2023年10月03日。公示期如有异议,请联系刘紫薇老师,联系方式:18817335226序号姓名年级备注1梁雨晴研究生2021级正式2张鑫宝本科生2020级正式3宋昕昱本科生2020级正式4吴馨妍本科生2020级正式5阮健本科生2020级正式6叶文皓本科生2020级正式7李敏慧本科生2020级正式8王景瑜本科生2020级正式9郑永灿本科生2020级正式10贾依凡本科生2020级正式11龙子腾本科生2020级正式12黄露瑶本科生2020级正式13王禹茗本科生2020级正式14许忆婕本科生2020级正式15忻巳正本科生2020级正式16石尚本科生2021级正式17王皓宇本科生2021级正式18何敏喆本科生2021级正式19姚尧本科生2021级正式20姚思远本科生2021级正式21嵇钟霖本科生2020级正式22陈思丽本科生2020级正式23姜
  • 2023 09.27
    我院广大师生: 根据 开展的相关需求和前期工作安排,我院团委学生会于近期开展临港团学事务中心夏季纳新工作。 经个人申请、资格审查、综合能力考核、面试答辩等环节,纳新工作圆满结束。现将2023年 团委学生会夏季纳新临港团学事务中心结果名单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公示期为: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9月30日。如有异议,请与刘紫薇老师联系,(杨浦校区)致远楼906,电话:18817335226。(一)临港事务中心团务工作组:10人序号部门班级姓名纳新批次1临港事务中心团务工作组2023022康明博23年夏季2临港事务中心团务工作组2023024崔芸朱23年夏季3临港事务中心团务工作组2023029常书琪23年夏季4临港事务中心团务工作组2023029刘语嫣23年夏季5临港事务中心团务工作组202302A李曦23年夏季6临港事务中心团务工作组202302J1何厚林23年夏季7临港事务中心团务工作组202302J2徐俪绮23年夏季8临港事务中心团务工作组202302W1杨昌豪23年夏季9临港事务中心团务工作组202302W2朱政羽23年夏季10临港事务中心团务工作组2
  • 2023 09.19
    各级团组织: 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 “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保持和增强共青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共青团“推优”工作,有效提升青年党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结合我校实际,校团委将于近期在全校开展推优工作,现将我院“推优”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推荐对象1.年满18周岁,具有我校在读学籍;2.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3.至少有一年以上团龄。二、推荐条件(一)基本条件:1.政治思想上先进。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
  • 2023 09.18
    我院广大师生:根据 开展的相关需求和前期工作安排,学院团委和学生会于近期开展团学夏季纳新工作。经过个人申请、资格审查、综合能力考核、面试答辩等环节,纳新工作圆满结束。现将2023年 团委学生会夏季纳新结果名单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先后)。公示期为:2023年9月18日至2022年9月20日。如有异议,请与刘紫薇老师联系。电话:18817335226。(一)组织部:13人序号部门班级姓名纳新批次1组织部202202J1赵琦临港事务中心转正2组织部2022029丁羿凡临港事务中心转正3组织部202202W3臧璐妍临港事务中心转正4组织部2022021李明轩临港事务中心转正5组织部2022021方婧睿23年夏季6组织部202202W4叶曦元23年夏季7组织部2022025孙晴天23年夏季8组织部2022028王婧23年夏季9组织部202202J1李瑶瑶23年夏季10组织部2022023张政传23年夏季11组织部2022023付智鑫23年夏季12组织部2022029高合23年夏季13组织部2022029李文思23年夏季(二)团务部:8人序号部门班级姓名纳新批次1团务部202202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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