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11.29
一、总则为了在研究生中表彰和弘扬先进,树立典型,奖励为学校和国家赢得较高声誉、或做出重要贡献的研究生,根据《
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和《关于评选2021年
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的通知》,开展
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的评选流程。为规范此评选工作,特制定本评审细则。二、评审与管理机构
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担任委员。三、评选对象本学院在籍在校全日制非定向中国籍硕士二年级、硕士三年级、博士二年级研究生、博士三年级。四、申请人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诚实守信,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具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人格修养;乐于奉献,积极服务社会。2.具有较强的社会工作能力,综合表现突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对学校或社会做出显著贡献。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乐于奉献,积极服务社会。4.热爱所学专业,成绩优异,有一定的科研成果。5.学习成绩优异,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在年级专业排名在前50%以内者优先。6.科研能力突出